杭州共有产权房新政:非杭州户籍也可申请

临房网 2021-12-02 09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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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日,杭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《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》(简称“《办法》”),明确了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条件、份额比例、退出机制等。

《办法》指出,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销售基准价按同地段、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价格合理优惠后确定;单套销售价格按照销售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确定,在售房阶段向社会公布。

其中,划拨土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,购房家庭可根据支付能力在50%-80%范围内选择产权份额比例,按照单套销售价格对应的不同比例支付购房款;出让土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,购房家庭产权份额为土地出让时已确定的份额比例,按照单套销售价格对应的产权比例支付购房款。

在申请条件方面,《办法》提出,在符合限购前提下,市区户籍家庭需要满足:主申请人具有一定年限以上市区户籍、购房家庭一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、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以及杭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对于非杭州户籍家庭而言,则需要满足:主申请人持有《浙江省居住证》或《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》、主申请人在市区累计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定年限、购房家庭一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、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《办法》明确,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将共有产权房擅自买卖、赠与。在增购及退出机制方面,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,可向代持机构提出一次性增购政府份额的申请,增购后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,仍视作享受过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;同时,其不动产权证附记“需取得原不动产权证满10年后,方可通过买卖、赠与等方式上市交易”。


    编辑者:mh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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